泾源县司法局:
你局《泾源县司法局关于提请任命泾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任命马丽霞、马霞、刘春辉3位同志为县政府行政复议员。
二、请你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员和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25〕30号)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员履职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行政复议员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三、行政复议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你局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免去其行政复议员的职务,并提出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员人选,报请县政府任命。
此复。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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