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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日期:2023-05-12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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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政府工作透明度,511日下午,泾源县政府组织召开了第30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专题讲座,邀请政府法律顾问赵强律师专题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赵律师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公开方式及如何贯彻落实好《条例》进行了讲解,并针对如何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给出了一系列专业性指导意见。

政府县长马晓红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阳光政府的重要前提。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要提高公开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带头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要结合《条例》的学习贯彻,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原则、方式等内容,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二要强化政民互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积极社会回应关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要拓展公开领域。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国家关于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以及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四要严格程序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要求,及时更新各类信息,坚决执行“三校三审”制度,严把发布内容的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格落实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和流程,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和答复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五要加强督查保障。县政府办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定期通报提醒,多次提醒仍未及时更新的要扣减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应分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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