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谁执法 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 | |||||||||
序号 | 内容清单 | 责任清单 | 措施清单 | 标准清单 | |||||
责任 单位 | 责任 领导 | 责任人 | 普法 对象 | 宣传 载体 | 活动方式 | 组织领导方面 | 普法工作开展方面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刑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 《审计法》及实施条例 《预算法》 《会计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 审计局 | 马乾坤 | 兰玮 | 干部职工和被审计对象 | 外宣与内宣相结合,在审计业务实施过程中及局机关开展活动中进行普法;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积极普法。 | 局内通过“二五学习”、三会一课制度等方式学法;外宣加大在审计实施现场普法力度,推动被审计单位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 1.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全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制定单位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3.按要求及时向普法办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4.普法工作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 1.认真组织实施并全面完成年度普法工作任务。 2.干部职工参加法治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3.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每年至少举办1次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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