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规定,我乡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村上报,乡政府调查核实,乡党委会议研究,四月份全乡新增农村低保(高龄)5人;取消农村低保(高龄)3人,现将调整花名册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打电话向大湾乡人民政府举报,举报电话:0954-2854301。
附件:2022-4月新增农村低保(高龄)对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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