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主体
1.单位名称: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2.委托执法机关:泾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主要职责与执法权限
(一)组织制定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方案、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类工矿商贸涉及危化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等产业的监管执法,并对重大事故隐患与整改进行监察;
(四)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和专项整治;
(五)负责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
(六)负责举报案件的核实、调查;
(七)参与相关行业较大及以上事故处理意见的审查;
(八)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法律依据
1.执法权限:根据《泾源县应急管理局权责清单》,泾源县应急管理局承担相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
2.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监督方式
1.举报电话:0954-5011969
2.邮编:756400
3.来信地址:泾源县龙潭街富强路(泾源县发改大楼三楼)
五、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泾源县司法局
地址:泾源县发改局综合办公大楼201室(泾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电话:0954-5670121
(二)行政诉讼部门:泾源县人民法院
地址:泾源县滨河路(县人民法院)
电话:0954-5011823
六、泾源县应急管理行综合政执法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执法人员性质 | 执法证号 | 执法区域 |
禹德发 | 男 | 公务员 | 64040099 | 泾源县 |
者红星 | 男 | 公务员 | 64040131 | 泾源县 |
金 勇 | 男 | 公务员 | 64040132 | 泾源县 |
于生文 | 男 | 公务员 | 64040133 | 泾源县 |
马博尧 | 男 | 公务员 | 64040101 | 泾源县 |
于英梅 | 女 | 公务员 | 64040079 | 泾源县 |
于彩萍 | 女 | 事业编制人员 | 64040159 | 泾源县 |
余波 | 男 | 事业编制人员 | 64040180 | 泾源县 |
马春英 | 女 | 事业编制人员 | 64040179 | 泾源县 |
苏晓燕 | 女 | 事业编制人员 | 30041824001 | 泾源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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