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新民乡张台村2022年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报告》(新政发〔2022〕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原则上同意《新民乡张台村2022年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205-640424-04-01-846924)。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新民乡张台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2年5月—2022年10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张台村旅游民宿房屋3座9户(744平方米)。
2、新建党建文化活动广场2925平方米,安装健身器材6套,文化墙140平方米,党建文化长廊65米,乡村大舞台140平方米,广场硬化铺装310平方米,安置休闲座椅10组。
3、新建温室蔬菜大棚1座(600平方米),并配套一体化自动恒温及水肥滴灌系统。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85.33万元。资金来源:申请自治区住建厅2022年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厦门市社会帮扶资金20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50万,其余15.33万元为产业培育资金和部门整合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
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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