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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民乡2022年闽宁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日期:2022-05-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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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对<新民乡2022年闽宁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的报告》(新政发〔202269)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原则上同意《新民乡2022年闽宁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代码:2205-640424-04-01-728771)。

    二、项目建设单位

泾源县新民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泾源县新民乡张台村、王家沟村。

四、项目建设期限

2022年5月—2022年10月。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新建张台村“出户入园”牛棚3栋(1800平方米),青贮池450立方米、草料棚120平方米、堆粪场300平方米;管理用房100平方米;消毒室30平方米;围墙500米。

2、张台村二组6条巷道和三组3条巷道“白盖黑”提升1公里(4000平方米),新建排水渠80米,维修巷道排水渠500米。

3、维修王家沟村巷道3000平方米(长1000米、宽3米),U型板排水渠1000米。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95.5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泾源县2022年闽宁对口协作资金285万,其余10.54万元为产业培育资金和部门整合资金。

七、项目管理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地点

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等相关工作,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涉及的招投标相关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举债建设。



泾源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5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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