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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问答(二)
日期:2024-0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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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管理?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7.我区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四项: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选聘”计划,“特岗教师”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约定服务期限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国家助学贷款予以代偿。

8.什么是 “三支一扶”计划?

答:“三支一扶”计划是每年有计划地招募适当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乡村振兴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限2 年。招募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9.“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有哪些?

答:宁夏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届毕业生。

10.“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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