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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积分”激发乡村治理“大动能”
日期:2024-02-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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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积分制是将五大振兴内容以积分制形式量化出来,以“付出-积累-回报”为主要内容,明确积分内容、界定积分主体、制定积分规程、确定激励措施,确保村民有参照、积分有根据、治理有方向、实施有保障,推动乡村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建立“积分制+数字化+爱心超市”长效运行机制。结合实际合理设置积分标准,按照积1分等于1元人民币的标准,积分与物品价值匹配的原则,将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等54项日常生活中的共性表现作为每一个村民的基础分;将村民参与乡村振兴、乡村产业发展等39项作为加分项目;将违反村规民约、参与黄赌毒等29项作为扣分项目。村民可通过实体积分卡、微信平台登记等方式,获得“爱心积分”,且通过积分卡在“爱心超市”兑换实物,并通过建立积分电子平台管理,将村民积分兑换情况录入电子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充分调动乡村治理工作中村民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引导村民在家庭美德、勤俭节约、人居环境整治和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二)建立“公示制+民主评议”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抓好积分评议小组和监督管理小组两支队伍建设,通过民主议政日会议议定积分事项,建立积分台账,积分录入本户乡村治理积分卡,并在公示栏、微信群公示积分情况,落实定期公示制度,确保积分管理流程科学,积分兑换程序规范,以及爱心超市运营的规范性、兑换物品的公平性,有效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来得放心、走得满意,有效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三)建立“清单制+资源整合”物品保障机制。通过村集体经济收入、政府支持、爱心企业、社会捐赠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爱心超市”采购资金,并建立“爱心超市”物品入库清单、出库清单及库存清单,有力保障“爱心超市”的物品兑换。全面推行“政府支持、爱心捐赠、积分补贴、群众受益”的积分兑换模式,确保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实现乡风文明教育与实践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破解“等靠要”,提振“精气神”。

(四)建立“民主制+动态调整”创新激励机制。对原设定的积分、加分、扣分项,根据村内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专人征求群众意见,对积分细则进行动态调整,比如:党员带头示范、人大代表、团员作用发挥等内容作为新调整内容纳入积分项目,今年累计调整8项内容。并强化正向引导,对获得积分的村民在给予物质奖励同时,注重激发村民的荣誉感、责任感,组织季度评比、年度评比,公开授予高分村民荣誉证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主人翁意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不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在乡村治理积分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旧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群众参与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党组织引领力还需加强;三是在机制创新和内生动力增强上还需持续发力。

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深化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治理抓手载体,完善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不断推动乡村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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