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法律进校园 | 春季开学第一课 禁毒宣传我先行
日期:2024-03-05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学期,新气象,新起航!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禁毒知识知晓率,增强青少年禁毒防毒意识和心理预防能力,营造绿色无毒的良好校园成长环境,守护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近日泾源县司法局新民司法所联合新民禁毒办在新民中心学校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活动,讲好“开学禁毒第一课”。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情景对话”“图片展示”“有奖问答”等方式,向师生们揭露“新型毒品”和“伪装类毒品”的诱导性和危害性,让孩子们积极投入到禁毒知识的学习中,进一步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和多变性,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志愿者通过发放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册、展示仿真毒品样品等方式,宣传毒品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全面认识了毒品的种植、制成、来源、品种及危害,学会预防毒品的知识技能。活动现场,同学们热情高涨,纷纷表示一定坚决抵制毒品,把宣传折页带回家,和父母一起学习禁毒知识。

通过此次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师生识毒、防毒、拒毒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为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们远离毒品,不受毒品侵害,织密织牢了禁毒防线,营造了“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借着春季学期开学的契机,新民司法所将继续走进中小学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让阵阵禁毒“春风”吹入新民校园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无毒的校园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