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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 新民司法所“四举措”工作法让社矫工作更有温度
日期:2024-07-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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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民司法所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契机,以区、市、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基础,积极探索创新以社区矫正“四举措”工作方法为思路,以信息化管理为抓手,以专项活动为重点,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从“法、德、情、理”四个方面入手,使社区矫正对象从“管得住”转变为“引导好”,切实解决了制约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带来的温暖。

一、法是加固日常监管的“基础墙 ”

新民司法所不断完善“乡(镇)、司法所、村(居)、家庭”四级矫正工作网络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法治素养,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以《社区矫正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及《民法典》等法律知识主题宣讲;组织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强化信息化核查力度,坚持“日查其轨、周闻其声、月见其面”,详细了解掌握矫正人员思想、工作、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将日常监管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确保管控到位。

二、德是点亮幸福生活的“领航灯”

新民司法所重视思想道德教育鲜活化,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参与学雷锋志愿等公益活动的方式教育感化社区矫正对象;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积极的人生心态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心里焦虑或自卑心重、抵触情绪明显等问题的矫正对象,及时进行心理咨询师开展点对点心理谈话,有效帮助他们用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更好的融入社会。

三、情是搭建细致关怀的“连心桥”

新民司法所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实际困难,联合村委会帮助解决,让社区矫正对象能感受到政府的温暖。社区矫正对象禹某前段时间因土地承包合同问题发生纠纷,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成功为其化解该矛盾纠纷。不仅帮助了社区矫正对象禹某某解决了困难,还进一步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搭建了司法所于社区矫正对象之间互帮互助的“连心桥”。

四、理是坚守教育矫治的“主阵地”

新民司法所不断探索科学的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模式,建立心理疏导室,逐步从“单一说教”向“综合施策”转变,让社区矫正对象“拂去心灵灰尘,焕发阳光自我”。新民司法所坚持线上教育与线下教育,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正相结合,及时进行授课,丰富日常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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