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过程,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编制《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提出参与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2024年固原市财政根据《固原市域六盘山横向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下达全市六盘山水生态横向保护补偿资金2000万元,其中向泾源县下达六盘山水生态横向保护补偿资金841万元,占全市横向补偿资金总额的42%,促进全市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
(二)严格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实行禁批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准入目录》和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及“两高”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备案,从源头上遏制“两高”项目落地;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禁有损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对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对未按规定履行生态环保手续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加强能耗管控,推动节能降碳。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实行预算管理,对用能预算执行情况实行监测预警,对超出用能预算的企业及时进行调控,紧盯年初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严格落实降耗措施,2023年、2024年我县万元GDP能耗约束指标均为下降2%,2023年实际下降2.81%、2024年实际下降2.45%;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9%,降幅位居全市第一。强化可再生能源消费,全面落实国家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石化能源消费的需求。鼓励高耗能企业通过购买绿证绿电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耗比例,2025年以来,督促2家企业购买绿证。深入推进节能降碳改造,建立县域内年综合能耗10000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县域能耗企业全部进行建档。加快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任务。
(四)推动能源构建,推进产业转型。坚持把发展新能源产业作为落实“双碳”目标、促进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破题之方,建成中能建投绿塬变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三峡能源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在建万合1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中能建40MW、国电投30MW风电项目;拟建华能、广东兆能共享储能项目、“驭风行动”6.25MW、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泾源县管道天然气等新能源项目,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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