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十四批)的通知》(财农〔2024〕93号)要求,县畜牧中心组成项目验收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饲草配送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实施主体按照项目要求完成饲草配送工作,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至9月26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26日前,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地址: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4-5011478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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