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泾源县水务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于12月4日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宪法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紧密结合水务行业实际,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宣讲解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法治宣传效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县水务局党组对本次宪法宣传日活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全民水法治意识的重要契机。活动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详实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宣传重点、形式分工和责任科室。抽调政策熟、业务精、表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普法宣传小组,提前准备宣传资料、展板内容及互动奖品,确保宣传活动内容充实、形式生动、准备充分。
二、聚焦重点,精准普法,筑牢流域生态法治屏障
活动现场,县水务局宣传点位前人头攒动,气氛热烈。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守护黄河母亲河”这一时代命题,聚焦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相关领域,开展了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一是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实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宣讲人员通过案例讲解、条文释义等形式,向群众生动诠释了该法在规划管控、生态环境修复、水资源节约利用、水沙调控、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文化传承保护等方面的核心制度,强调了法律赋予每位公民、法人和组织保护黄河的责任和义务,激发了群众“共护母亲河”的自觉意识。
二是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泾源县作为黄河流域上游重要生态节点和水源涵养区的实际,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配置调度以及涉水事务管理的规定,普及了取用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同时,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阐明水土流失的危害、预防治理措施以及生产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水土保持义务,引导社会公众和项目建设单位牢固树立“保持水土、人人有责”的观念,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三、形式多样,互动增效,提升普法宣传吸引力
为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入人心,县水务局在活动中采取了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
一是设立固定宣传点,提供咨询服务:悬挂醒目标语,摆放以案说法、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系统展示相关法律法规要点、泾源县水生态保护成就及违法典型案例。工作人员现场接受群众关于水资源管理、河道保护、水土保持、节约用水、农村供水保障等方面的咨询,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专业法律和政策指导。
二是发放普法资料,延伸宣传触角:精心编印并免费发放了《黄河保护法要点解读》、《节水知识手册》、《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单》、《河道管理保护须知》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和便民服务卡共计300余份。这些资料内容简洁明了、实用性强,方便群众随时翻阅学习,将法治理念带回家中。
三是创新互动方式,激发参与热情:为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互动性,现场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题目紧扣当日宣传的法律法规内容及日常节水护水常识,群众踊跃参与答题,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巩固了法律知识。对参与互动和咨询的群众,发放了印有宣传标语的手提袋、围裙、纸巾等实用宣传品作为奖励,既活跃了现场气氛,又使普法宣传融入日常生活,起到了持久的教育作用。
四、成效显著,意义深远,凝聚依法治水社会共识
本次宪法宣传日集中普法活动,是泾源县水务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水法规走进群众、融入生活的一次成功实践。活动累计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奖品500余份,直接和间接普及群众近千人。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交流互动,有效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宪法及水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提升了社会公众的水法治观念、节水意识、水生态保护意识和参与水事管理监督的积极性。
活动的开展,不仅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也为依法推进全县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各项工作奠定了更坚实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下一步,泾源县水务局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新的起点,持续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推动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努力使法治精神和水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为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泾源贡献更强大的水务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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