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对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群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1月3日,泾源县公安局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使命担当。
当日15时许,森林和草原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北山公园附近发现一只躺在地上、无法飞行的野生鸟类,疑似保护动物,请求民警前往救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携带救助工具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鸟行动迟缓、精神萎靡,经仔细辨认,确认其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夜鹭。为避免受到二次伤害,民警第一时间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按照专业指导,小心翼翼地用纸箱将其带回所内。经检查,这只夜鹭体表无明显外伤,疑似因气温降低导致体力不支,无法飞行。
经过一晚的喂食补水,这只夜鹭的身体状况明显好转,可以在室内正常飞行,达到放生标准。1月4日下午,民警驱车前往生态保护区,在开阔林间地带解开包裹,夜鹭稍作停留便振翅起飞,朝着山林深处飞去,顺利重返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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