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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21/2021-00096
文号
泾安委办发〔2021〕74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13
名称
关于印发《泾原县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泾原县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13 来源:泾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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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原县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泾原县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泾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4日      




泾原县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固原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固安办〔20213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不断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创新形式,掀起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的热潮

(一)系统开展教育培训。一是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本义和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强化监管执法部门培训工作。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熟悉具体内容,准确理解条款内涵,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学习培训。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必学课程,进一步宣贯安全生产法定权力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8用法、守法。鼓励企业自觉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多手段、全方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为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落实打牢坚实的基础。

(二)广泛开展专题活动。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多样化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教育。一是邀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就如何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线下培训+线上直播”同频共振。运用网络资源,聚焦新《安全生法》特色、亮点和主要内容,组织业务骨干、专家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专业性解读和业务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的教育培训格局。三是要组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宣讲、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

(三)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一是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详细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实质内涵,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线下宣传活动,组织编印宣传海报、宣传挂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对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进行宣贯,确保新《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深入人心。三是动员生产经营单位开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普法力度。

三、结合实际,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法》落地落实

(一)抓紧制定修订有关配套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积极制定并出台各类落地措施和文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及时梳理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凡有抵触的要修改或者废止,确保相关规定制度合法化、规范化。各企业也要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抓紧修改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对区域内、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做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对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所调整的对象、所涉及的单位,要早宣传、早告知、早服务,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修改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依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盯突出矛盾和问题短板,着力在预防治本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新《安全生产法》罚则不再把责令限期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大幅度提高了罚款金额上限,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规范,以强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发挥作用。要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研究确定监管职责尚不明确的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做好行刑衔接和公益诉讼有关工作。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和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情形,特别是对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危险作业的刑事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过程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畅通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协作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作、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学习宣传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信息简报、调度例会、专项报告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将本乡(镇)、本单位学习官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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