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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2-00191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01
名称
关于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11-01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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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队、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及《关于深化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泾消委〔2022〕3号要求,结合市场化监管工作实际,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要求,深化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拧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链条,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没有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严厉打击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认证证书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严厉打击电动车维修经营者等非法组装电动自行车对外销售;严厉打击生产、组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牵头部门:特设质量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信用监管股)

(二)强化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

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布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牵头部门:特设质量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

严格按照《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排查整治燃气相关企业市场准入隐患、燃气压力管道隐患、燃气相关特种设备隐患、燃气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高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通过整治,查清全县燃气压力管道底数,落实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工作,提高检验率,实施全覆盖。严肃查处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牵头部门:特设质量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信用监管股、办公室、食药股)

(四)扎实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

及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罐体实施细则》等技术规章,认真开展好年度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储存和经营等行为;重点排查盛装毒性程度为极高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及输送管道;督促每一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运输车辆,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和运输车辆清单和风险隐患清单,对照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坚决将风险隐患遏制在源头。(牵头部门:特设质量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牵头部门:特设质量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强化流通领域电器产品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违法行为,集中查处电线、插座、开关等假冒伪劣家用电器产品,依法对生产、销售企业予以处罚。与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共同完善消防产品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牵头部门:特设质量股,责任部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股队、所要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协作,齐抓共管。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执行各自职责,依法监督整改,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各类场所,应依法撤销或注销相应的行政许可或证照。

(三)加强宣传,及时上报。要多措并举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各市场监管所于每月23日前向县局特设质量股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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