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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1-00148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05-27
名称
关于印发《泾源县深入推进口罩质量 监管 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泾源县深入推进口罩质量 监管 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 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5-27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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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队、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提升口罩产品整体质量,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口罩质量监管 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市监发【2021】24号)精神,县局决定从今年3月至5月开展深入推进口罩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抽查,强化生产源头控制,注重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口罩质量帮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促进口罩质量提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处置一批违规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查办一批违法案件,解决一批质量突出问题,提升一批企业质量水平,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全力保障防疫用品质量安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对本辖区口罩及关键原材料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持有证照情况;熔喷布等关键原材料进货验收、口罩出厂检验等质量管控情况;口罩标签标注及执行标注等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

(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熔喷布及口罩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督促企业完善购进验收、质量管控制度及记录,切实加强对原材料和生产过程的管理。流通领域重点加强医疗预防机构、商场超市、小卖部、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口罩销售的监督抽查,查看购进渠道及质量状况。抽检要突出靶向性和时效性,要以过滤效率等安全性指标为重点。

(三)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置,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流入市场。严格落实购销台账制度,开展生产、流通全流域追溯,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并及时依法予以处置。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及时组织复查,核实内部整改等情况,加大对问题企业的整顿力度,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突出网售产品质量监管。针对社会影响面大、消费者反映问题多、舆论关注度高的网络平台,督促平台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平台管理,认真开展对平台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等问题的自查自清,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五)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书和认证标志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按规定取得许可和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黑窝点”。发现涉嫌出口不合格产品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六)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加强口罩防护用品缺陷信息监测分析,发现可能存在缺陷、符合启动调查条件的,严格按流程及时开展缺陷调查及认定。强化召回管理,并实施监督,发现生产者的召回活动未能取得预期效果的,要求生产者再次实施召回或采取其他相应补救措施。对拒绝履行召回义务的生产者,加大责令召回和处罚力度,依法依规妥善应对缺陷产品造成的公共安全事件。

(七)大力促进口罩质量提升。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口罩企业加强原料供应链建设,稳定和提升口罩企业优质原料保障能力,鼓励口罩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强对原材料、制造工艺等关键技术研究,激发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加大企业技术帮扶力度,大力开展标准培训专项活动,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推动口罩质量提升。

(八)切实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本辖区所有口罩生产企业组织一次培训,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责任意识,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关,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如实记录原辅材料采购、查验、使用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产品档案和购销台账,切实保证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电子化的口罩追溯体系。

(九)积极培育口罩品牌。把品牌建设作为促进口罩质量提升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品牌培育。鼓励行业协会依托产业集群,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和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整治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治理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加强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企业的正面宣传,广泛开展口罩科普知识宣传和消费警示提示,形成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探索建立口罩生产、销售质量监管及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标准、认证、检测等“工具箱”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市场监管所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工作总结及相关检查、抽样等数据于5月30日前报县局。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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