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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9/2023-00204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1-10
名称
关于印发《泾源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泾源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10 来源: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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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量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泾源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源县质量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9月25日             


泾源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共

服务质量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不断提升我县公共服务质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近两年我县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监测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县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服务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公共服务各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共服务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公共教育领域。  

1.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关于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七个严禁”》,建立教师公开承诺、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等机制。

2.提升校园安全水平。开展全县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立“突出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全面实现校园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护学岗建设4个目标任务100%达标。

3.中小学择校问题治理。推进区域内适龄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巩固深化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推进中小学 (幼儿园)集团化办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办学差距,整体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4.开展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和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制定完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保障课后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5.规范治理在线授课。开展线下线上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在线网络课程授课内容、时间的动态监测,规范在线教育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6.解决幼儿园入园难问题。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并严格实施。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等。

7.规范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加强收费信息宣传和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教体局、县委网信办、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公共就业领域。  

8.畅通就业信息发布及咨询渠道。加强资源统筹,及时推送发布最新就业信息,向社会公布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档案托管、创业贷款、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内容纳入咨询范围、为求职者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

9.提高招聘会针对性。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重点就业群体,分行业、专业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精准提供招聘岗位。

10.加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加快全县流动人员档案系统与“固原政务服务网”“宁夏政务服务网”对接,实现网上申请档案转入和转出服务,提高网上办理档案托管业务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三)医疗服务领域。

11.加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持续开展医疗乱象暨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重点治理“红包”“回扣”问题。重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民营医院管理,加大医疗美容、健康体检和口腔医院检查力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持续塑造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

1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大力整治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行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优化门诊就诊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排队时间。

13.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药品使用综合评价,落实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超规定使用抗菌药物等不合理用药行为监管。加强对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使用管理,保障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四)社会保障领域。     

14.提升养老金领取便捷性。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代发资金集中统一支付操作规程,让数据多跑路、退休人员少跑路。完善养老金统一发放经办流程,提高部门联动工作效率,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15.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减少患者跑腿垫资。

16.提高医疗保险报销便捷性。制定完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事项清单和经办服务指南,明确各类报销所需材料,具体流程,完成时限等,实现参保人就医报销最多跑一趟,一窗口办结。(责任单位:人社局、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公用事业领域。

17.确保燃气安全供应。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推进智慧燃气建设,提高燃气温度、压力、流量实时智慧监控水平。加强燃气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控,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预警、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8.提高城市供水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城市水厂、供水管网建设和新技术在城市供水中的应用,提高城市供水精细化管理。推进供水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水压、水价、水质等信息,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用放心水。

19.保障城市供暖持续稳定。全面排查供热设施设备故障隐患,加大力度补齐设施短板,有效解决爆管频发等问题。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提高清洁供热能源比重,确保安全取暖过冬、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畅通供暖服务热线24小时响应,确保群众诉求落到实处。保障热源及管网系统平衡,降低供暖成本,减轻群众采暖费支出负担。

20.提升城市公园管理水平。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和公平性,大幅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完善绿道沿线配套设施,合理配备户外健身场地与设施,完善标识、休憩、厕所等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

21.推进垃圾分类及公厕管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四个系统”,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建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体系。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定期对公共厕所服务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测评,确保为市民提供安全、卫生的如厕环境。

22.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监督和评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开展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责任单位:住建局、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六)生态环境领域。

23.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持续开展煤尘、烟尘、汽尘、扬尘“四尘同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扬尘管控水平,推动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的扬尘防控措施,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24.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统筹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农业退水和城乡污水“五水共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全覆盖。

25.加强噪声污染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整治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方面的噪声扰民问题,力争群众噪声投诉量明显下降。广泛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噪声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营造噪声污染防治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七)公共交通领域。

26.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布局。合理规划和调整公交线网,科学配置车辆运力,提升公交覆盖面和通达率。加快车辆提档升级,为乘客出行提供优良的乘车环境。完善公交实时查询、掌上公交应用和支付系统,方便群众查询和支付。

27.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新开辟、改线和延伸现有农村客运班线,进一步提高建制村客运通达率。科学合理设置乘车站牌,及时完善维护站牌信息,切实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出行。   28.加强公共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加强公交驾驶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投诉处理到位。(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八)公共安全领域。  

29.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滚动排查,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稳控措施和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30.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违法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31.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风险管理。督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农村食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配方食品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农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以及“三小”食品安全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推进“阳光药店”工程建设,开展药品流通环节、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质量监管、中药饮片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推进药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32.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深入推进应急指挥、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应急保障、应急监测预警等体系建设。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各单位应急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通讯保障。

33.加强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严厉打击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倒卖手机卡、银行卡等黑灰产业源头打击,彻底整治行业乱象。(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九)公共文化领域。  

34.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各级文化馆、乡镇 (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群众提供免费上网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

35.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年举办公益性讲座,县级不少于4次、乡(镇)级不少于2次;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展示,县级不少于4次、乡(镇)级不少于2次。

36.广泛开展全县群众广场舞大赛、广场文化演出、全民才艺大赛、“四季村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引导城乡群众在文化生活中当主角、唱大戏。发挥新媒体优势,开发需求征集和绩效评价反馈功能,方便基层群众在“掌上”“指尖”提出需求、获取服务、评价效能。充分挖掘地方传统优秀文化内容,打造富有本地特色的精品文化活动。(责任单位:文化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十)公共体育领域。

37.大力推进“六个身边”工程。进一步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群众身边的体育赛事,加强群众身边健身指导,弘扬群众身边的体育文化。

38.打造便利多样体育公共服务体系。丰富群众体育产品供给,不断扩大全民健身设施覆盖面,打造立体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圈,缩小群众健身“幸福半径”,开展居家科学健身指导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赛事,满足不同群众健身需求。

39.贴合群众需求开展公共体育活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网上调查等方式,广泛征集群众健身需求,科学设置贴近群众公共体育活动。大力推广基层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加的体育健身项目,满足市民多样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十一)养老服务领域。  

40.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按照统一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专业性和规范性。

41.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丰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推动物业企业深度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暖心敲门、定期巡访、生活服务等,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元素。(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十二)政务服务领域。  

42.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提速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与各专业系统的深度融合,最大程度实现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流程最优、业务最简,持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全国通办的能力和水平。

43.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透明。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及时统一发布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全区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办事服务信息,让企业和群众事前了解办事指南,事中掌握办事进度,事后及时获取办事结果。

44.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深入落实“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次数”的措施,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最大程度压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提高即办件比例。力争网上可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成为泾源的品牌。

45.持续提升“12345”热线服务水平。加强“12345”热线平台建设,强化全县政务热线统一管理平台,实现企业群众诉求实时感知、及时分析、全域处置。加强政务服务热线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热线接通率,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热线服务队伍。(责任单位:政府办、行政审批局、发改局、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公共服务质量关系到“放管服”改革成效,关系到优化营商环境和增进民生福祉,更是推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作为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人民最关切的事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推进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职责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督促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职责单位具体抓,细化责任分工,靠实责任主体,将人民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的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督促考核。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有效推动,确保本区域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测,持续改进。自治区质量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覆盖全区5个地级市、 22个县 (市、区)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评价,为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县质量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跟踪监测,综合分析测评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和短板,及时反馈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持续改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社会公众参与公共服务问题治理。同时,要总结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升我县公共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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