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泾源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实施方案》及自治区、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学生校服质量安全监管,规范校服生产经营行为,防范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我县校服生产销售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县校服生产销售单位。
二、检查方式及频次
(一)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现场核查、查阅台账、实地查验等方式,对校服生产经营全流程进行监督检查。
专项抽检:由我局执法人员负责抽样、封样、送样,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开展检验工作,严格按照抽样规范操作,确保样品代表性。
联合检查:配合县教育体育局,对生产销售环节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二)检查频次
全年分春秋两季开展,具体安排如下:春季开展1次全面监督检查,完成1批次校服专项抽检。秋冬季开展1次全面监督检查,完成1批次校服专项抽检。全年累计完成监督检查2次、专项抽检2批次。
三、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内容
1.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生产销售单位建立并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检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是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是否制定《学生校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建立原材料检查验收、产品出厂检验、生产过程管控等制度。
2.生产销售单位质量义务履行情况。检查生产单位原材料进货查验、入库验收、出厂检验、销售去向等信息记录,检查销售单位进货检查、入库验收、销售记录等进销台账情况。检查销售单位是否落实明码标价要求,价签规范、清晰,标明校服名称、规格、单价等信息,无价格欺诈、哄抬价格行为,可整套出售或单独出售,不得强行要求整套购买,无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行为。
(二)专项抽检内容
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及泾源县校服中标技术参数要求执行,重点检验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面料成分含量等安全性和关键性指标。
(三)联合检查内容
配合教育体育局开展生产销售环节检查。一看检验报告。重点核查企业是否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检验项目是否覆盖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纤维成分含量、色牢度、起球等关键项目二看服装标识。重点核查合格证、使用说明、耐久性标签等信息是否齐全规范,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纤维成分及含量、号型、维护方法、厂名厂址等内容是否完整。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执法流程。检查人员必须持证亮证执法,不少于2人,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现场如实填写检查记录、抽样文书,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抽检工作严格按照抽样规范和检验标准执行,确保检验数据真实、准确、公正,对检验结果负责。
2.强化问题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资质不全、台账不规范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抽检不合格的校服,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封存,依法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并将处置结果通报县教育体育局。
3.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标技术参数和国家标准生产,规范生产流程,完善台账管理,履行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义务,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和抽检工作;加强对相关经营单位的宣传引导,普及校服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加强协同配合。加强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沟通对接,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检查、抽检结果,共同把控校服质量关,防范校服质量安全风险。
5.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严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对抽检信息、企业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五、组织实施
由综合业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监管所配合,严格按照本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年任务落实到位、监管到位、处置到位。工作中遇有相关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情况。
附件:2026年校服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表
2026年校服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电 话 | 检查时间 | 实施单位 |
| 1 | 泾源县红梅制衣有限公司 | 春季、秋冬季 | 综合业务室、城关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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