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泾源县除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外,对到户类产业奖补政策实行分层分类梯度化、差异化奖补,对脱贫户、监测对象和持有泾源县社工部颁发的《农村婚俗新风光荣证》的新婚夫妇及女方父母,每户在原有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奖补比例,其中:对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提高10%、监测户提高20%。
一、肉牛产业奖补政策
(一)到户类奖补政策
1.加工的优质全株青贮玉米奖补。县内一般养殖户通过青贮池、专用青贮袋及打捆包膜方式加工的优质青贮,经验收合格后,每吨奖补不超过5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吨奖补不超过55元;监测对象每吨奖补不超过60元。
2.“见犊补母”奖补。县内一般养殖户当年繁育成活的安格斯、西门塔尔及秦川犊牛,每头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头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每头奖补1200元。(每户最高奖补10头)
3.基础母牛饲草料奖补。县内一般养殖户养殖的安格斯、西门塔尔及秦川基础母牛,每头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头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每头奖补1200元。(每户最高奖补10头)
4.基础母牛引进奖补。县内养殖户从区外引进10月龄以上的安格斯、西门塔尔及秦川基础母牛,根据产地检疫、落地检疫和防疫通道检疫,经验收合格后,每头奖补1000元。(每户最高奖补10头)
5.外购屠宰奖补。县内养殖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一般养殖户从县外引进的育肥牛,在县内定点屠宰场屠宰,以产地、落地检疫票和屠宰检疫记录、检疫票为依据,验收合格后,每头奖补3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头奖补330元;监测对象每头奖补360元。(同一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最高奖补50头,同一养殖户最高奖补20头,全年奖补1万头)
(二)企业(村集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加工的优质全株青贮玉米奖补。县内养殖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青贮池、专用青贮袋及打捆包膜方式加工的优质青贮,经验收合格后,每吨奖补不超过50元。
2.“见犊补母”奖补。县内养殖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当年繁育成活的安格斯、西门塔尔及秦川犊牛,每头奖补1000元。(同一养殖场、企业最高奖补20头)
3.基础母牛饲草料奖补。县内养殖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安格斯、西门塔尔及秦川基础母牛,每头奖补1000元。(同一养殖场、企业最高奖补20头)
4.基础母牛引进奖补。县内养殖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从区外引进10月龄以上的安格斯、西门塔尔及秦川基础母牛,根据产地检疫、落地检疫和防疫通道检疫,经验收合格后,每头奖补1000元。(同一养殖场、企业最高奖补20头)
5.优质紫花苜蓿基地建设奖补。县内新型经营主体种植300亩以上集中连片优质紫花苜蓿基地,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600元。
6.“50”家庭牧场奖补。对县内新建、改造肉牛养殖条件,存栏肉牛50头以上注册成立的家庭农场(存栏以安格斯、西门塔尔和秦川牛品种为主,有其他杂品种的不予支持,其中安格斯牛和基础母牛存栏在一半以上),配备消毒房、堆粪场、饲草料棚、日粮机等设施设备、防疫改良台账齐全、联农带农效应明显,验收合格后,每家奖补10万元,全年奖补15家。
7.“出户入园”示范场规范提升奖补。县内现有建成的肉牛养殖“出户入园”示范场(存栏以安格斯、西门塔尔和秦川牛品种为主,有其他杂品种的不予支持),根据入园率、设施设备、联农带农、环保及安全生产等为依据评星定级,一星级奖补10万元、二星级奖补6万元、三星级奖补4万元。
8.牛肉精深分割加工中心建设奖补。县内新型经营主体新建(改造提升),具有胴体储存区、分割加工区、包装区、成品储存区及展示区等,配备分割包装、分级加工、冷藏与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投产后年分割加工牛肉100吨以上的牛肉精深加工中心,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经验收合格后,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9.肉牛养殖规范化提升奖补。对县内以安格斯、西门塔尔和秦川牛品种肉牛为主(其他杂品种的不予支持),存栏50头以上,基础母牛占比不低于30%,配备消毒房、堆粪场、饲草料棚、日粮机等设施设备,防疫改良台账齐全,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的新型经营主体(场),以5万元为基数实施梯度化奖补,存栏在50-99头、奖补不超过5万元,存栏在100-199头、奖补不超过15万元,存栏在200-299头、奖补不超过25万元,存栏在300-399头、奖补不超过35万元,存栏在400头以上奖补不超过40万元,按照存栏量进行验收。
10.牛副产品加工中心建设奖补。县内牛肉加工企业新建牛副产品生产线1条,收购加工县内肉牛下水,生产预制菜,根据投资额度及联农带农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总投资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全年奖补1家。
11.牛肉预制菜加工中心建设奖补。鼓励县内牛肉生产加工企业在原有基础上,配备牛肉预制菜加工设施设备,开发加工牛肉系列预制菜产品,根据投资额度及联农带农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总投资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12.本地泾源黄牛基础母牛核心繁育场试点建设奖补。在巩固提升安格斯、西门塔尔品种基础上,选育2家规模养殖场开展以秦川基础母牛为主,安秦杂交的泾源黄牛本土品种试点养殖,引进的秦川基础母牛根据产地、落地检疫和防疫通道检疫相关票据,改良情况及实际存栏量进行验收,验收后每头给予外购奖补3000元(引进后奖补1000元,养殖2个月后奖补2000元)、饲草料奖补2000元(养殖2个月后奖补),繁育的优质母犊每头奖补2000元(公犊按照“见犊补母”政策执行),2家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13.定点屠宰及运输服务奖补。县内定点屠宰企业为县内养殖场(户)免费定点屠宰肉牛的,对屠宰企业每头奖补屠宰服务费350元;每头奖补运输服务费125元(其中:活体运输100元、胴体运输25元,含服务管理费)。
二、菌菇产业奖补政策
(一)到户类奖补政策
菌菇种植奖补。县内一般户种植香菇每棒奖补3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1元,羊肚菌设施栽培每亩奖补40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种植香菇每棒奖补3.3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1.1元,羊肚菌设施栽培每亩奖补44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种植香菇每棒奖补3.6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1.2元,羊肚菌设施栽培每亩奖补48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1200元。(一般户最高奖补6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最高奖补6600元,监测对象最高奖补7200元)
(二)企业(村集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菌菇种植奖补。①对种植菌菇的村集体。联农带农效益显著,香菇每棒奖补2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1元,羊肚菌等设施栽培每亩奖补30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50万元。②对种植菌菇的企业。联农带农效益显著,香菇每棒奖补1元,平菇和木耳每棒奖补0.5元,羊肚菌等设施栽培每亩奖补1000元,大球盖菇、茯苓、猴头菇、扇贝菇、茶树菇等林下种植每亩奖补500元。对于同一主体种植整体规模100万棒以下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200万棒以下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300万棒以上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2.菌菇种植基地建设奖补。凡企业在县内一次性投资建设菌菇大棚规模在150栋以上,并种植菌菇且联农带农效益显著,单个菌菇棚面积不低于1亩、建设费用在10万元以上,按照单个棚造价20%给予奖补、单体最高奖补不超过2.5万元。
3.菌菇“产供销”服务奖补。企业或村集体在县内投资建设菌棒生产基地,并低于市场价格0.3元每棒为农户、村集体供应菌棒,同时为所供应菌棒的种植农户、村集体提供技术服务和市场价格回收菌菇,每棒奖补菌菇回收和种植技术服务费0.5元。
三、中药材产业奖补政策
(一)到户类奖补政策
1.药材套种奖补。按照1:1套种模式种植一年生药材,一般户种植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2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22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240元。(每户最高奖补10亩)
2.示范基地种植奖补。一般户种植中药材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2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22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240元。(每户最高奖补50亩)
3.优化苗木产业结构奖补。优化苗木产业结构,引导劣质苗木退市转化当年新发展中药材种植的,一般户每亩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1200元。引导发展劣苗退市良苗优化的“苗药”套种基地,一般户每亩奖补5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55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600元。(每户最高奖补10亩)
4.林下种植奖补。县内中药材种植农户在林下、林边集中连片种植中药材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每亩奖补1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二)企业(村集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良种繁育基地奖补。县内种植企业(村集体)建设以苗床方式育苗、并配备遮阳网、灌溉系统等生产设施的良种繁育基地,每亩奖补400元。
2.药材套种奖补。县内种植企业(村集体)按照1:1套种模式集中连片种植50亩及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亩奖补1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3.示范基地种植奖补。县内种植企业(村集体)集中连片种植50亩及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亩奖补1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4.林下种植奖补。县内中药材种植企业(村集体)在林下、林边集中连片种植中药材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每亩奖补1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5.中药材经营主体奖补。县内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村集体)在县内建设中药材蚯蚓粪替代化肥减量技术示范基地1个,面积300亩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奖补15万元;经营主体在县内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种植中药材300亩以上,示范带动周边村集体(农户)种植中药材500亩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奖补20万元;建设中药材初加工基地1个,联农带农效益显著,奖补50万元。(同一主体不重复奖补)
6.中药材“产供销”服务奖补。县内中药材生产、收购、加工新型经营主体(企业)以市场价回收本县村集体和农户种植的中药材2000吨以上,对回收部分每吨奖补5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中蜂产业奖补政策
(一)到户类奖补政策
分蜂扩群奖补。县内一般养蜂户通过分蜂扩繁和引进的新蜂群,每箱奖补1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箱奖补110元;监测对象每箱奖补120元。(每户最高奖补100箱)
(二)企业(村集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良种繁育奖补。对已运行的中蜂良种繁育基地繁育蜂王(王台),免费发放给农户指导养殖,根据发放数量,每只蜂王奖补30元。
2.分蜂扩群奖补。县内中蜂养殖经营主体(企业)通过分蜂扩繁和引进的新蜂群,每箱奖补100元。(同一经营主体(企业最高奖补100箱)
3.标准化蜂场奖补。巩固提升标准化示范蜂场,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根据蜂场等级评定结果,对评定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每个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当年新建标准化蜂场,每个以奖代补5万元。
4.蜂蜜收购“产供销”服务奖补。支持县内蜂产品加工新型经营主体(企业)为农户加工蜂蜜,并授权经营商标,加工总量在1吨以上,每吨奖补5000元,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蜂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订单回收、加工、销售”养蜂户的蜂蜜,回收总量1-5吨,每公斤以奖代补10元;回收总量6-10吨,每公斤以奖代补15元,回收总量10吨以上,每公斤以奖代补20元。
5.蜂产品销售奖补。新型经营主体在县外地级以上城市开设并常年销售“泾源蜂蜜”直营店或产品专柜,规范使用“泾源蜂蜜”地理标志统一形象标识和包装,或利用电商网店进行线上销售,年销售量在2-3吨、4-5吨、6-8吨、8吨以上的一次性享受1万元、3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的奖补资金。
五、大湾肉羊产业奖补政策
(一)到户类奖补政策(仅限大湾乡养殖户)
1.基础母羊引进奖补。一般养殖户引进12月龄以上基础母羊,每只奖补24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只奖补264元;监测对象每只奖补288元。(每户最高奖补30只)
2.种公羊引进奖补。一般养殖户引进的种公羊(按基础母羊存栏量的20%配备种公羊),每只奖补1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只奖补1100元;监测对象每只奖补1200元。(每户最高奖补1只)
(二)企业(村集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基础母羊引进奖补。大湾乡养殖场(村集体)引进12月龄以上基础母羊,每只奖补240元,同一养殖场奖补不超过100只。
2.种公羊引进奖补。大湾乡养殖场(村集体)引进的种公羊(按基础母羊存栏量的20%配备种公羊),每只奖补1000元,同一养殖场奖补不超过3只。
3.养殖基地建设奖补。县内养殖肉羊300只以上的家庭农场,设施设备齐全,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家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4.加工营销中心奖补。在县内新(扩)建1家羊肉加工营销中心,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经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50万元。
5.新增肉羊屠宰线奖补。县内定点屠宰企业扩建肉羊屠宰线1条,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经验收合格后,按投资总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
六、冷凉果蔬产业奖补政策
(一)到户类奖补政策
1.露地蔬菜种植奖补。县内一般户种植露地蔬菜或优质特色萝卜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5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55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600元。
2.设施蔬菜种植奖补。县内一般户种植设施蔬菜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每亩奖补8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亩奖补880元;监测对象每亩奖补960元。
3.蔬菜种苗繁育奖补。农户通过穴盘育苗的方式年繁育种苗10万株以上,每株奖补0.05元.
(二)企业(村集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露地蔬菜种植奖补。县内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露地蔬菜或优质特色萝卜200亩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亩奖补500元。
2.设施蔬菜种植奖补。县内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设施蔬菜50亩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亩奖补800元。
3.水果玉米奖补。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在县内推广种植“泾源水果玉米”,并为农户提供水果玉米种子(种苗)、技术指导、以市场价回收服务的每亩奖补500元;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在县内投资建设泾源水果玉米加工产销基地,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按投资总额3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
4.蔬菜种苗繁育奖补。新型经营主体(企业)通过穴盘育苗的方式繁育种苗200万株以上,联农带农效益显著,每株奖补0.02元,最高奖补15万元。
七、庭院经济产业奖补政策
(一)到户类奖补政策
1.庭院种植业奖补。①庭院小菜园奖补。一般户对历年建设的庭院小菜园更换棚架棚膜或新建小拱棚面积30㎡以上,并发展种植蔬菜,每座奖补3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座奖补330元;监测对象每座奖补360元。②庭院菌菇棚建设奖补。一般户维修改造、盘活利用闲置房屋、牛棚等建设菌棚30㎡以上并种植,每平方米奖补5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平方米奖补55元;监测对象每平方米奖补60元。(一般户每个最高奖补2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个最高奖补2200元,监测对象每个最高奖补2400元)③庭院经果林栽培奖补。一般户新栽植香椿树苗、刺五加等,每户奖补1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户奖补110元;监测对象每户奖补120元。
2.庭院养殖业奖补。①肉兔养殖奖补。一般户当年养殖2月龄肉兔50只以上,每只奖补3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只奖补33元;监测对象每只奖补36元。②鸡、鸭、鹅养殖奖补。一般户当年养殖2月龄鸡、鸭、鹅50只以上,每只奖补2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只奖补22元;监测对象每只奖补24元。③养殖肉鸽奖补。一般户当年养殖2月龄肉鸽50羽以上,每羽奖补1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每只奖补11元;监测对象每只奖补12元。(肉兔、鸡、鸭、鹅每户最多奖补各100只、鸽200羽;庭院小型养殖一般户奖补总额最高2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奖补总额最高2200元,监测对象奖补总额最高2400元)
3.庭院加工(手工)业奖补。县内当年新注册发展庭院醋作坊、油坊、水秀石、刺绣、根雕、剪纸等手工作坊和油香、麻花、蛋糕、凉皮面筋等地方特色小食品的,并有包装设计、营业收入在3万元以上,每户奖补2000元;脱贫户、“低彩礼、零彩礼”家庭奖补2200元;监测对象奖补2400元。
八、村集体和帮扶车间奖补政策
(一)企业(村集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梯度化村集体实体激励奖补。根据当年县内村集体经济实体收益情况,并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当年净收益在20万元以上的,给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3万元,当年净收益在50万元以上的,给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奖补5万元。
2.帮扶车间吸纳务工奖补。对县内帮扶车间吸纳务工人员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照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帮扶车间奖补,吸纳11人至20人的一次性“以奖代补”2万元,吸纳21人至30人的一次性“以奖代补”3万元,吸纳31人至100人的一次性“以奖代补”6万元,吸纳100人以上的一次性“以奖代补”10万元。
3.帮扶车间提升改造奖补。县内帮扶车间进行改造提升相关基础设施,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投入生产后,联农带农效益显著,经验收合格后,按投资总额的30%奖补,全年计划奖补2个,每个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九、农产品品牌培育奖补政策
(一)企业(村集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奖补政策
1.培育农产品“三品一标”奖补。县内新型经营主体(企业)聚焦肉牛、中蜂、菌菇、中药材、大湾羊、冷凉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开展绿色食品认证1个奖补2万元,有机认证1个奖补1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1个奖补2万元。
2.特色农产品经销门店奖补。①在区外开设“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2家,要求面积200㎡以上,布局牛肉特色餐饮、产品展示展销和储存区等,投产后年销售牛肉达到50吨以上,验收合格每家奖补40万元,全年奖补2家。②在银川开设“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餐饮+销售”品牌体验店4个,要求面积200㎡以上,布局牛肉特色餐饮、产品展示展销和储存区,投产后年销售牛肉达到50吨以上,经验收合格每家奖补30万元,全年奖补4家。③在银川、西安新开设“泾源黄牛肉”(代销泾源大湾羊肉)直营店各5个,每个奖补10万元。
3.冷链物流配送服务奖补。在西安、银川新建泾源黄牛肉冷链物流中转及配送中心1-2个,每个奖补40万元,对县内征集的肉牛定点屠宰运输社会化服务主体,向县外冷链物流运输牛肉每公斤奖补0.32元,每单奖补不超过总运输费的30%,全年奖补不超过50万元。
4.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奖补。县内网红通过自媒体、832平台、抖音、快手等平台销售“泾源黄牛肉、蜂蜜、菌菇、中药材、大湾羊肉”等泾源农特产品,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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