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9日下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泾源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先解决孤老、残和优抚对象家庭”原则,根据现有房源,依据申请轮候时间,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二楼会议室,组织经审核条件符合,公示无异议的107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采取现场“摇号”方式进行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分配过程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宣读了《泾源县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现场核实了身份,对分配人员“摇号”取得的楼号、单元号、房号进行了现场登记确认签字。同时,通知分配人员须于2021年6月17日之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单位证明及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市场管理所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为一部分城镇低收入、中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县无住房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经商人员解决了住房问题,提升了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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