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 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索引号
640424010/2023-00039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1-18
名称
泾源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泾源县2023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日期:2023-01-18 来源: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有效引导各类项目需求,优化产业布局。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编制泾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是通过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落实泾源县城市总体规划、泾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计划编制的主要目的。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是解决目前土地供应中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

二、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泾源县社会经济发展构想,落实泾源县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利用闲置土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综合利用、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结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特别是我县生态保护与人口资源环境及社会发展的矛盾,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2、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镇、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之间的关系,积极推动城镇空间结构调整,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扎实推进重点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3、优先保障原则。优先保障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和我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4、供需平衡原则。根据农用地转用、存量土地盘活情况,充分考虑近几年我县土地供应、房屋销售等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供应,形成以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以土地供应引导消费的模式。

5、持续利用原则。土地利用不能只顾眼前而不顾长远,不能只顾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不顾生态效益。同时,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更应在可持续理论的指导下遵循客观规律,实现土地类型的合理转换,做到保护与利用并重,利用服从保护,最终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三、计划编制的计划期和适用范围

泾源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范围为泾源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1、2023年度泾源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5.5667公顷(983.5亩)以内,其中存量国有土地23.7077公顷(355.62亩),新增建设用地41.8587公顷627.88亩)。

2、2023年度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公顷(150亩)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0公顷(150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2023年度泾源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3333公顷(5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7667公顷(206.5亩);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38.4655公顷(577亩),其中新增用地14.7578公顷(221.37亩)。

2、2023年度泾源县集体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公共管理及个人住宅项目10公顷(150亩),保障性住房2公顷(30亩)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城镇性质、资源条件等自身特点,调整优化住宅、商业、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等用地的比例,优先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能源项目等用地,促进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对公益性及非营利性公共设施予以优先安排;调整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增加廉租房、中小套型住房以及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调节房地产市场。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一是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针对泾源县区域经济发展、不同行业用地要求及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要强化建设项目用地管制,加强产业用地供应管理,促进土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提高,合理建设标准厂房,鼓励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二是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进一步加强对划拨用地的管理,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土地有偿使用,使土地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三是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新模式。工业用地和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逐步完善土地市场管理。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深刻认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发挥土地调控功能上的重要作用。制定泾源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健全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相应的制度,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纳入到健全的体制下,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发挥其作用提供保障。

(二)明确职责,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实施的沟通、协调机制。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对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充分发挥轻工产业园区、各乡镇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好计划实施工作,及时沟通解决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土地供应计划实施的监督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应每季度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四)严格供应计划的公开发布制度。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实施后,公开发布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总量,具体地块的详细供应计划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



泾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