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 > 河流水质情况

泾源县泾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424001/2017-45082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1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泾源县建环局

               泾源县泾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流域环境功能,有效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流域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我县流域治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采用县乡联动、部门联动、行政司法联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河道采(洗)砂违法行为,为全面建成“生态泾源、美丽泾源”提供重要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河道采(洗)砂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全县河道管理的禁采区。健全河道采(洗)砂监管体系,加强河道采(洗)砂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务主管、部门配合、行业监管、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综合整治工作在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和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通力协作,形成联动机制,实施联合执法、集中行动、综合整治。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各乡(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树立依法、严格、公正的理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协调、支持、督查各乡(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协助整治小组开展辖区内的综合整治行动,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四)坚持综合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注重当前,严厉打击非法偷采、运输、销售河砂的行为,又要着眼长远,按照我县河道采砂统一管理模式,建立泾河流域河道采砂统一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区域

全县范围的采砂河段。重点以泾河干流为主线,辐射其它各支流,依次推动全县河道采(洗)砂整治工作。

五、整治内容

针对全县河道采(洗)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一是开展以泾河干流为主线河道采(洗)砂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二是加强对超深超界、超采保护范围、砂坑不回填、未设立围栏警示牌及毁坏堤防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采(洗)砂活动中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乱堆乱倒、随意排污等污染水资源行为,保护全县水生态安全;四是开展以泾河为主线河道附近旱地筛(洗)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偷采偷挖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六、整治对象

()河道采砂

1.宝元洗砂场:2009年8月3日者宝元征地3.5,在县国土局审批注册了《泾源县宝元洗砂场》,地点位于泾河源镇原二级电站处。2014年因泾河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建设,该采砂场现已基本停产。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余建成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泾河源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2.砂南诚信砂石厂:2013年10月31日,于彦辉在县水务局审批注册了《采砂许可证(砂南诚信砂石厂)》,开采范围为:老水磨嘴第一入口长150米,宽40米,深0.8米。2015年初县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严厉打击违法采砂现象,并提出《采砂许可证》不予办理,水务局会议决定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执行,对全县《采砂许可证》进行停止审批;砂南诚信砂石厂《采砂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31日。

责任领导:陈宝、于永平

责任单位:水务局、香水镇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二)旱地筛(洗)砂

1赫小强洗砂场:2015年在泾河河道内违法采(洗)砂,344线道路的建设,被水务局依法进行拆除。现迁移到泾河源镇庞东村,进行违法采(洗)砂。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余建成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泾河源镇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2、禹双成洗砂场:禹双成在新民乡先进村对面双疙瘩梁处,占地约20亩,进行违法洗砂。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魏霄鹏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新民乡政府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3、禹峰玉洗砂场:禹峰玉在新民乡先进村对面双疙瘩梁处取砂,运至杨堡村进行违法洗砂。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魏霄鹏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新民乡政府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4、苏福良洗砂场:2015年苏福良因344线道路的建设,从泾河河道迁移至泾光村对面山坡之上进行违法洗砂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余建成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泾河源镇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5、泾水砂石厂(马文军):在泾河源镇泾光村对面山沟内,进行违法洗砂。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余建成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泾河源镇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6、赵正仓洗砂场:赵正仓在六盘山三关口工业园区内,加工石粉,现已关停。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古学宏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六盘山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7、任须伟洗砂场:任须伟在三关口隧道处,进行石粉加工,现已基本关停。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古学宏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六盘山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8、颉河流域三处洗砂场:属于查时无人,现正在调查当中。

责任领导:冶兴亮、陈宝、古学宏

责任单位:国土局、水务局、六盘山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7831日前

七、整治时限

(一)全面排查摸底阶段(2017710日至731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县境内河道采(洗)砂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采(洗)砂阶段(201781日至831日)。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县范围内的砂场一律停止采(洗)砂行为,对无证采(洗)砂或虽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户要坚持予以打击;对无证无照偷挖滥挖河道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洗)砂的要严厉处罚、坚决取缔;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河道采(洗)砂中涉黑涉恶行为及其保护伞;禁止在河道内乱排乱倒弃渣,对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采砂企业,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成设障者予以清除,并平整河道,回填砂坑,从严打击危害河道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91日至930日)。开展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并将有关整治工作情况向县政府报告。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7101—2017年12月31)。县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乡镇,并提出整改清单。各乡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县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八、部门职责

(一)县水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查处无证非法采(洗)砂行为,规范采砂行为审批和监管。

(二)交通、运管负责查处采(洗)砂及运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除河道外土地内旱地筛(洗)砂清理整治。

(四)公安部门负责打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抗法及暴力行为,打击河道采砂、砂石经营活动中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保障专项整治行为的顺利开展。

(五)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采砂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查处打击造成水源污染的业主。

(六)安监部门配合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执法督察和督促采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其按规程生产作业,清除安全生产隐患。

(七)电力部门负责拆除非法砂场所属变压器及电力设施。

(八)宣传部门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九)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本辖区河道采(洗)砂整治工作,依法监管,排查隐患,整改问题,规范行为。

(十)其他相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本次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形成联合执法合力,联合打击违规违法采(洗)砂行为、土地内旱地筛(洗)砂行为。

九、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成立由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公安局、安监局、电力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祁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崔永军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政府副县长

  员:惠福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毛玉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冶兴亮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禹兴昌  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永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拜晓霞  宣传部副部长

        陈广武  电力局局长

魏霄鹏  新民乡乡长

        余建成  泾河源镇镇长

        马义杰  兴盛乡乡长

        奚金飞  黄花乡乡长

        古学宏  六盘山镇镇长

        拜艳丽  大湾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禹兴昌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泾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二)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重点整治河道采砂污染、对违法经营者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整改情况依法从严处罚;加快推进泾河流域环境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查,强化责任。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导制度,持续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