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1 | 泾源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事业单位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宁财综函〔2011〕120号宁价综发〔2011〕32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宁财综函〔2011〕120号,宁价综发〔2011〕32号 | |
2 | 泾源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事业单位 | 占用公共空间场所、道路、市政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以及利用自有或他人所有建(构)筑物设置固定式户外广告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一)依法取得公共空间场所、市政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设置户外广告经营权的;(二)采取协议方式取得非公共产权资源户外广告设置权的;(三)利用自有产权的场地、设施、建(构)筑物为本单位进行广告宣传的。 | 《广告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银价费A6410134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 《广告管理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银价费A6410134号) | |
3 | 泾源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泾源县悦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 | 住宅物业管理费 | 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房小区和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0.5元/平方米 | 宁政规发〔2021〕7号、固原市固政公告〔2019〕140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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