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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9/2022-00248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07
名称
《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解读
《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2-11-07 来源: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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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稳岗扩岗作用,助力拓展就业空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印发《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158号),现就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解读如下:

政策主要内容:

拓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由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展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对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招用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或按相关规定条件申请并缓缴社会保险费。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且2022年9月1日之后被企业等用人主体招录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

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已在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且2022年9月1日之后被企业等用人主体招录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

本年度内,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1户企业等用人主体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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