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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9/2022-00251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07
名称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开展四季度就业再攻坚的通知》解读
《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开展四季度就业再攻坚的通知》解读
日期:2022-11-07 来源: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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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抢抓四季度时间窗口,着力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拓岗,助力经济发展,全力保障就业大局持续稳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开展四季度就业再攻坚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312号),部署开展就业再攻坚,从加速落实减负稳岗政策、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支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做好企业劳动用工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政策落实再加速。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强精度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贴、留工培训补助等政策措施,更快更好释放政策红利惠企惠民,稳岗拓岗。二是拓宽政策受益范围。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扩大至全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等,延长补缴期限至2023年底。一次性扩岗补贴受益范围扩大至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三是支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落实支持市场主体吸纳就业优惠政策,对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稳定劳动者就业。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深入开展就业政策三送五进宣讲行动,加大直播送政策等线上宣传力度,依托新媒体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紧盯年底前企业裁员减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提前返乡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分析监测和舆情引导,做好处置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服务保障再加力。一是加大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力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加强与企业用工信息对接,每10天更新一次岗位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推送。同时,发挥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包抓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责任制和人社服务专员职责,完善用工需求清单、问题解决清单、人社政策清单三张清单工作机制,提供一对一用工精准帮扶服务。开展点对点用工输送,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因静默管理而无法出行的返岗职工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问题。二是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以工代赈项目用工需求。跟进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提供及时、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引导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对以工代赈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督促落实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30%以上的规定,协调引导用工单位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劳动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精准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加快实施就业政策落实快办帮办行动,依托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和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方式,确保各项政策直达快享。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等方式,集中摸排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脱贫人口等就业失业状况、就业意愿、培训需求等,对未就业的开展131就业服务(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1次就业见习实习机会),分组分类精准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四是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一体化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小微企业,及时审核、及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兑付一次性创业补贴、房租补贴,帮助创业者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强创业稳定性。

兜底帮扶再加强。一是确保专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到位。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专项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及时对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渠道难以就业的毕业生进行托底安置。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社区服务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对因疫情原因临时性失业的困难人员予以兜底帮扶,加快就业恢复。二是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拓岗行动。深化政企联动,发挥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持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暂不举办线下招聘活动,推广应用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疫情低风险地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专业化、小型化现场专场招聘活动。宁夏公共招聘网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主动加强与企业对接,及时征集、动态发布企业岗位和求职信息,搭建人岗供需对接平台,做好用工服务保障。三是切实兜住困难群体民生底线。接续做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及时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实现随发现、随认定、随帮扶。对因疫情失业的参保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按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要求,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时转介民政部门,落实社会救助。四是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力实施劳动维权护航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坚决防止和纠正对新冠肺炎康复者的就业歧视。加大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劳动保障监察巡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动态清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加强劳动关系领域舆情监测与风险预警排查化解,加大涉疫劳动关系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妥善处置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不裁员、少裁员,确保职工基本收入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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