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位扩就业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59号)精神,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现对2023年4月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7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25日至5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采用口头、电话、来信等方式,向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406室
举报电话:0954-5011271
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附件:泾源县2023年4月份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花名册.xlsx
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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