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0日至31日
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地点
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二楼大厅1号窗口
三、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凡具有泾源县居民户籍,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上年12月31日前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自行缴纳了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人员(男50周岁-60周岁,女40周岁-50周岁)。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不包含以下人员:
1、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
2、缴费年度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监事、管理人员等(缴费年度营业执照注销、吊销的人员也不包括在内);
3、缴费年度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含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4、缴费年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5、缴费年度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四、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及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曾经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由于其他原因灵活就业终止后再次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由经办机构审核合格的,可以继续享受补贴,补贴年限前后累计不得超过3个自然年度(年龄认定仍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灵活就业补贴时年龄为准)。
符合条件由于其他原因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整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应对申请人实际缴费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政策待遇按照享受1个自然年度计算。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补贴。
五、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及标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政策待遇享受年限自初次享受补贴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自然年度。
六、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程序
凡符合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到人社大厅1号窗口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经人社一体化审核通过后方可享受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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