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再就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离校未就业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现就泾源县2025年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第一批)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具有泾源县户籍的2025年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持有残疾证明的人员;
(三)低保家庭人员: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四)脱贫人口(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
三、申报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05办公室;
四、服务期限及工作待遇:服务期限共3年,岗位补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发〔2025〕2 号)规定执行,若有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五、所需证件资料
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点击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内容)、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注意事项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公益性岗位:公职人员、财政供养、已领取其他类财政补贴或村(镇)集体经济补贴的村(镇)干部(人员),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含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正在享受的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社会事业服务岗、生态护林员、环卫保洁员等政府补贴性政策的人员。
咨询电话:0954-501127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