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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9/2026-0001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1-04
名称
泾源县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报名通知
泾源县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报名通知
日期:2026-01-04 来源: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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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创业者:
    现就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利率低至2.075%,欢迎广大创业者咨询报名。
    一、适用范围
    凡在泾源县境内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泾源县创业担保贷款中心申请。
   二、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自身的创业活动或者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三、创业个人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一)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财政供养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由财政支付生活补贴的服务人员)、国有企业在职职工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支持。
   四、小微企业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一)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五、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s(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六、贷款次数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七、贷款担保方式
   (一)机关事业单位1名在职工作人员担保;
   (二)收入稳定的企业1名在职员工担保;
   (三)3户-5户联保;
   (四)经营正常的企业担保;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保单、大中型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抵押担保;
   (六)创业园区(基地)或创业服务平台担保;
   (七)担保机构、经办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一)个人申请的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
   (三)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八、申请材料
   (一)个人(包括合伙创业)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户口薄、结婚证、学历证明、复转军人证等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由受理窗口通过大数据平台获取;
   (二)小微企业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其它材料由受理窗口通过大数据平台获取。
   九、贷款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26年1月5日—1月15日
   受理地址:泾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二楼大厅1号窗口或4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4-5012692  0954-5011271




泾源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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