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精神,现就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建设项目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饲养肉牛存栏在50头以上(含50头),基础母牛存栏在10头以上的家庭牧场。
二、申报条件
1、家庭牧场必须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注册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前,且家庭牧场法人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遵纪养殖。
2、对2020-2021年享受过各类项目补贴的家庭牧场,不得重复享受。
3、必须是在县域内进行常年养殖,且存栏大于50头,其中至少饲养10头以上适龄基础母牛的家庭牧场。
4、家庭牧场必须完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
三、申报时间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自行打印填写《泾源县“50”家庭牧场补贴项目申报表》,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至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备案。
2、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初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现场退回。
3、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初审合格的家庭牧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养殖牛头数、基础母牛养殖数量、基础设施设备资料等),对符合条件进行登记汇总。
4、项目单位邀请财政局等单位成立验收组,实地现场查看养殖情况、核对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所在村级、乡(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三级公示。
联 系 人:王 涛
联系电话:0954-5011478 17795491827
单位地址:泾源县百泉街17号,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附: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申报表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 0 2 2 年 4 月 8 日
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
申请单位 | 名称: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建设内容 | ||||
项目实施地点 | ||||
所在乡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管理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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