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农业农村
索引号
640424014/2022-00124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08
名称
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建设项目公告
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建设项目公告
日期:2022-04-08 来源:泾源县农业农村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精神,现就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建设项目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饲养肉牛存栏在50头以上(含50头),基础母牛存栏在10头以上的家庭牧场。

二、申报条件

1、家庭牧场必须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登记注册,注册时间为公告发出之前,且家庭牧场法人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遵纪养殖。

2、对2020-2021年享受过各类项目补贴的家庭牧场,不得重复享受。

3、必须是在县域内进行常年养殖,且存栏大于50头,其中至少饲养10头以上适龄基础母牛的家庭牧场。

4、家庭牧场必须完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

三、申报时间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8日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自行打印填写《泾源县“50”家庭牧场补贴项目申报表》,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至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备案。

2、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初审不符合要求的资料现场退回。

3、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对初审合格的家庭牧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养殖牛头数、基础母牛养殖数量、基础设施设备资料等),对符合条件进行登记汇总

4、项目单位邀请财政局等单位成立验收组,实地现场查看养殖情况、核对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在所在村级、乡(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三级公示。

    人:王  涛

联系电话:0954-5011478    17795491827

单位地址:泾源县百泉街17号,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

    附: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申报表


                      泾源县农业农村局(泾源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 0 2 2 年 4 月 8 日  


           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


所在乡镇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泾源县2022年“50”家庭牧场申报表.doc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