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慧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马嵘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志广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沙慧琴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丁海军任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所长职务;
马红军任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运昌任县公安局六盘山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黄花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克礼任县公安局六盘山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余建成任县公安局泾河源派出所所长;
马晓文任县公安局泾河源派出所教导员;
马福云任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明贤任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教导员;
马建国任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所长;
赫久存任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马建军任县公安局黄花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钱玉宝任县公安局黄花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六盘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曹恩任县公安局大湾派出所所长;
卫宏林任县公安局大湾派出所教导员;
殷金升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禹军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金正伏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六盘山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马鑫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于伟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马四贵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于剑斌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刘小强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杨虎林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
梁春霞任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副所长;
吴骞任县公安局香水派出所副所长;
马五保任县公安局六盘山派出所副所长;
拜晓平任县公安局六盘山派出所副所长;
马勇斌任县公安局泾河源派出所副所长;
陈文成任县公安局泾河源派出所副所长;
牛钦任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新民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于国强任县公安局兴盛派出所副所长;
兰伟任县公安局黄花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黄花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杨忠武任县公安局大湾派出所副所长;
于明贵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公安局泾河源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殷福香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
马志强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巩志诚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源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勇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盘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晓琴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队长;
免去褚志强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职务;
蒙光明、马福全保留副科级待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马鑫、于伟、于剑斌、刘小强、杨虎林、梁春霞、吴骞、马五保、拜晓平、马勇斌、陈文成、于国强、杨忠武1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即从
泾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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