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公示
索引号
640424001/2020-00067
文号
泾政干字〔2020〕7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19
名称
关于李勇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李勇亮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日期:2020-08-19 来源: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李勇亮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勇亮任县科技局副局长

兰全江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徐万兴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任职时间自试用期之日起计算。

 

 

泾源县人民政府
                                2020年8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