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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赫丽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索引号 640424053/2021-0000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泾源县人大办 责任部门

(2021年12月16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经泾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赫丽娜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胡文强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吕忠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童文全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泾源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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