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24053/2022-0000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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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人大办 | 责任部门 |
(2022年2月23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经泾源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王志宏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兰海红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王宝成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丁世琴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辉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梁茜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车琴花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白玉亮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兰明堂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权良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 园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泾源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