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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2/2021-0027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1-29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8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泾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8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日期:2021-11-29 来源: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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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现对已完成整改的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8项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生态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8项

2019年煤炭消费总量257.11万吨,较2018年增长8%,未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2018年、2019年连续2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未完成。

二、牵头单位: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整改目标:严控煤炭消费总量、能耗强度“双控”目标认真落实控制目标。

整改完成情况:2017年“绿盾行动”举全县之力完成了六盘山水泥有限公司搬迁、长征水泥厂拆迁,啃下了整治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至2019年三关口矿区生态修复全面完成,矿区生态“疮伤”得到有效愈合,三关口矿区涅槃重生,治理经验在全区推广。2020年1——4季度能量消费总量(等价值)16.68万吨标煤,同比增长1.24%,单位GDP能耗0.9239万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1.86%;截至2021年第3季度能源消费(等价值)11.40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49%,单位GDP能耗0.7400万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2.58%。截至第3季度能源消费(等价值)11.40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49%,单位GDP能耗0.7400万吨标煤/万元,同比下降2.58%。今后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宁党办〔2021〕86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全区节能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大节能监察力度,确保完成2021年能耗双控任务。

整改验收情况:泾源县发改局副局长为组长,工业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进行了验收,验收结果达到销号要求,同意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源县发改局进行反馈。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4-5011641

联系地址:泾源县富强路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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