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人民政府现对已完成整改的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7项:
商务等部门对加油站、储油库环境监管、检查不到位,固原市出台的《关于开展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所有在营加油站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联网,截至督察时联网率仅为51.4%一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报警处置不及时,报警设施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加油站存在臭氧攻坚期间错时装卸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牵头单位:
泾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整改目标:
加强加油站、储油库环境监管,按期完成油气回收设备安装并联网,确保在线报警处置装置作用正常发挥和错峰卸油措施有效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按照《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24〕58号)和《泾源县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泾党办〔2024〕69号)文件要求,泾源县及时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下达的全县加强加油站、储油库环境监管,按期完成油气回收设备安装并联网的整改目标,确保在线报警处置装置作用正常发挥和错峰卸油措施有效落实。一是推进设施建设与信息管理。对我县14家加油加气站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油气回收联网监控设施台账,督促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实现联网的企业,按文件要求抓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监管基础;二是完善设施运维监管机制。督促已联网的10家油气回收系统企业建立报警处置制度与台账,规范报警处理流程和记录,强化日常监管,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及报警功能有效发挥作用。其余4家加油加气站中,泾源县润心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石油分公司泾源西部加油站只有柴油,不符合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标准;泾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高速公路销售分公司泾源服务区南区、泾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高速公路销售分公司泾源服务区北区按照《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 2024 年专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宁环办发〔2024〕13号)文件要求,为建成区外加油加气站,不符合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标准。三是落实错峰卸油管控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指令,督促加油站执行错峰卸油规定,减少夏秋季加卸油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合理预测加油站高峰期和低峰期,减少油气挥发污染。
整改验收情况:我县加油加气站由中石油、中石化、私营三部分组成。当前,加油加气站共14家,10家加油加气站需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工作,经监管单位常态化检查,10家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油气回收在线监测报警处置工作制度及处置台账。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调度调令,完成加油站落实错峰卸油要求,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该项整改任务达到销号验收标准,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进行反馈。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泾源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0954-5610929
联系地址:泾源县富强路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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