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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40424070/2021-00046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泾源县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泾源县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4-26
- 名称
- 督办通知
督办通知
卫健局:
近期,我局接到举报:县城内部分诊所、药店将输液瓶、针剂瓶、针头、医用棉签等医疗废弃直接倾倒于县城垃圾箱,严重污染环境。
现要求你局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20〕161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要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立即行动对县城内所有诊所、药店进行彻底清查,督促整改。
附:现场照片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