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乡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我局联合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兴盛大桥旁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构成威胁。
按照泾源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通知(泾党办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第三项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第1条“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牧、秸秆及垃圾焚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散煤治理、扬尘防控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令你乡切实履行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务必于2022年7月5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附:现场检查照片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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