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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3/2020-00031
文号
泾河长办发[2019] 24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3-05
名称
泾源县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泾源县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日期:2020-03-05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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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为深入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泾源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中2019年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县按照区、市党委和政府和水务部门有关河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河长制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泾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现就2019年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安排部署

自治区总河长第三次会议后,我县于2019年3 月 20日及时召开泾源县总河长第三次会议,对全县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审定印发了《泾源县2019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及分工方案》(泾河长办发[2019]7号)、《泾源县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0)》(泾河长办发[2019]10号),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

同时,县总河长张立君、副总河长马威虎一年来多次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县河流进行巡河检查,并对各乡(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中央及自治区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整治河湖“四乱”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整治行动。县河长办、水务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接,现场核查、梳理问题、印发方案、建立台账,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一是县河长办、水务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接,对专项行动的开展进行了具体的协商、安排。二是抽调检察院、河长办、水务局的工作人员,联合各乡镇河长办,对全县范围内的河道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排查。三是根据排查的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共排查河道边乱堆乱倒垃圾16处,乱堆砂石料1处。四是联合制定并印发《“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泾源县泾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泾源县河长办关于协同推进泾河流域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截至2019年7月底,对排查出的17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持续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

持续加快推进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依法依规将全县河流、水库及涉水工程设施管理范围统一纳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范畴,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管理使用权。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推进河湖水域划界确权。通过工作方案编制、项目合同签订、开展宣传报道、外业调查测量、内业整编核算、现场复核、技术审查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县9条县级河流及10座水库已全部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并发布了公告。划定河流长度156.78公里、水库面积104.84公顷。

(三)着力加强河湖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一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开展水资源规划前期工作,完成了《泾源县“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用水,加强取水日常监管。严守“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管理要求,制定了《2019年泾源县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启动并全面实施行政区域用水计划管理,建立县、乡两级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合理确定各行业、各用水户用水计划,2019年计划用水900万m³,其中生活用水430万m³,农业用水420万m³,生态用水50万m³,工业用水20万m³,企业用水2.58万m³。加强对各取水户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计量设施安装,新办取水许可证2家,共计3家。

二是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升用水效率。建立部门协作的节水管理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制度,重点强化工业、农业节水,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节水设备、器具,对传统工艺进行改造升级。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各种平台进行宣传,发放节水宣传单20000余张,节水常识宣传册6000余册,宣传展板12块。正在编制完成《泾源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方案》,进一步健全节水体制机制,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加强全方位节水宣传,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常态取得长效。

三是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印发了《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泾政办发[2018]128号)和《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和农业价格综合改革供水价格的通知》(泾政办发[2018]129号),水价从2019年1月1日执行。

四是积极推进水资源税改革,严格水资源税征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收费标准按时足额征收,引导节约用水的调控作用日趋显现。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等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取水用户纳入征税范围,政策上实现全覆盖,征管流程上实现无死角,有效遏制了水资源税漏征、少征、拖欠等现象,堵塞了征管漏洞。2019年收缴水资源税40万元。

(四)加快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

1.加强生活污水防治。

一是多措并举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按照“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法纪措施与行政措施相结合、长期措施与短期措施相结合”原则,聘请第三方专家把脉问诊,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对设备进行调试,更换新污水脱泥机2台,对出水水质进行日常化验。香水河人工湿地对污水处理厂污水进行再处理、再净化,确保尾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截至目前,县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二是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稳步推进。泾河源镇污水处理厂、泾河源镇人工湿地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黄花乡、大湾乡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目前建成已投入运行。大湾乡杨岭村、六盘山镇污水防治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三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全县建成的38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加强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制定《泾源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重新划定了畜禽禁养区区域,修订完善了畜禽禁养区划定和2018-2020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案。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全县110家养殖(企业)大户进行了农业污染源清查,清理废弃养殖场(合作社)66家,对生态红线内的8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拆除搬迁,恢复了生态。创新开展农村改厕、改厨、改院落的整治措施,清理农村沟渠946条,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1.83万吨、农村生活垃圾5183吨,改建卫生厕所6140座。结合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建设,以各乡镇残膜回收点为依托,全年回收残膜168吨,回收率达到97%,积极宣传动员农户使用有机肥,施行残膜回收和化肥农药零使用。对县内规模养殖场建设堆粪场、集污池等环保设施,建成锯末生产加工车间3处,指导肉牛养殖户实施生物垫床,建成有机肥加工厂3处,收购处理县内养殖场(户)牛粪加工有机肥,有效改善养殖条件、净化人居环境。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全县未出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

(五)大力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

1、开展河湖污染源调查。全县5个排污口污染源普查已结束,目前正在编制调查报告。

2、实施流域水生态修复。开工建设泾源县颉河生态治理工程,治理河道3.5公里。开工建设泾河源镇南沟山洪沟治理工程,治理沟道5.3公里。完成颉河三关口拆迁区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1425亩。完成瓦亭、米岗、沙塘、东庄子4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3平方公里。完成以六盘山为主体的森林生态屏障造林面积15.5万亩。打造“四个一”示范推广点10个,完成推广绿化面积17.02万亩。制定《泾源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实施颉河湿地公园河岸植被恢复项目,保障颉河湿地生态安全,完成垃圾清理3087m3、生态护岸98.3亩、人工保护林52.1亩。

(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河流日常巡查监管

不断完善河流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开展河流管理保护综合执法,不断提升河长制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河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各级河长及巡河保洁员均安装河长通、巡河通APP开展巡河保洁工作。截至目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84次,乡镇总河长累计巡河86次。

(七)经费保障

2019年河长制工作,财政部门对各项工作经费给予了充分的保障,从河长办办公设备、巡河保洁员工资、河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到“清四乱”、“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整治行动等各方面都保证了资金的落实。目前支付各类资金100余万元。

一年来、我县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虽然存在部分河长履职不到位、巡河不足的情况,但我县1个国考断面、1个省控断面、4个跨行政区域断面的水质稳定达标,各级明察暗访、督导巡查也未在我县发现重大问题。

三、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河道管理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巡防式执法”模式,把农村保洁员、巡河员、城防执法队员、护林员、道路养护员五支队伍布设在每个网格里面,负责每个河道流域的日常巡查监管,真正做到一网打尽。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抓好整改落实。认真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各级河长多次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落实和责任交办,及时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进行整改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村、组内的小河道、沟道垃圾乱堆乱倒情况较多,村级河长履职不到位,不能按河长职责及时开展工作,河道巡查不足,对本村巡河保洁员管理不到位。 

2、各部门、各单位联动机制不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完全形成,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成员单位对推行河长制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完全履职。

五、下一年工作计划

1、加强长效管理,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持续加大河流清理保护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及5支队伍的作用,加强河道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现象反弹。

2、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加大巡河保洁力度。加强河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

3、强化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规范轻工产业园区污水排放管理,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改水改厕覆盖面和受益率,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确保水源地达标。  

4、强化执法监管,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河流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河长制监管能力和水平。开展河流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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