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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13/2023-00032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5-22
名称
加强河湖管理,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携手保护泾河流域
加强河湖管理,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携手保护泾河流域
日期:2023-05-22 来源:泾源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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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依法治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司法监督职能,始终坚持以公益保护与河水安澜并重,2023年4月9—11日,泾源县河长制办公室及检察院、公安局检查组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检查。在泾源县主要河道进行全面检查,一是要围绕河道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开展专项指导、督办、督察工作。二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职能,配合检察、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严厉打击破坏沿岸生态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切实保护河道安全。三是要通过联合督察,对河道乱挖、乱堆、乱放等现象提出针对性、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泾河流域生态保护贡献力量。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河长和巡河员要举一反三,按照3月22—28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体巡河护河活动未契机,强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河道管理,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巡河不间断,不断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河道管理目标。“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使检察官、警官与河长共同成为河道管理保护的重要一环,通过“行政+司法”的双重保护合力,大力加强业务交流活动,提高行政执法和检查监督能力。下一步, 将强化“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提升河长监管效能,同时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河道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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