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中心校、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全县教育重点工作安排和固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固政教督办函[2022]2号),县教育体育局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2022年春季学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开学条件保障。主要检查学校开学安排部署、新学期工作计划、教学计划制定情况,课程开设情况、后勤保障情况等。
2、疫情防控情况。主要检查师生员工(含后勤保安等)健康和行踪台账监测,返泾人员信息管控,校园封闭管理,学校防疫物资储备,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校园卫生和消毒通风等情况。
3、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情况。主要检查实施立德树人工程、资源增量达标工程、规范化管理工程、新时代强师工程、改革创新工程“五大工程”,“5+1”系列活动校长办学治校“大展示”、教师教书育人“大比武”、教研员专业引领“大练兵”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
4、“双减”工作推进情况。主要检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情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新学期“五项管理”安排部署及推进情况。
5、校园安全情况。主要检查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管控、传染病防治、校园周边环境、上下学交通安全等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三防”建设落实情况。
6、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主要检查各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22年2月20日—3月5日。
三、督查方式
采取局包乡组督查与责任督学督导相结合方式,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学区中心校、直属中小学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对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于2月25日前上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督查组按局包乡组安排进行督查,责任督学督查由督导室负责,督查结果由督学责任区统一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3、督查结束后,向全县通报督查情况,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对学区中心校、直属中小学校考核内容。
4、督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不给学校增加额外负担。
附件:2022年春季开学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泾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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