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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2-00053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4-14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进行星级督导评估认定
泾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进行星级督导评估认定
日期:2022-04-14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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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智慧校园建设工作,构建面向未来的智慧教育新形态,支撑引领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认定一批星级智慧校园,引领全县“互联网+教育”向纵深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宁夏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管理办法》(宁教发[2022]33号),412日至13日,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泾源县第四小学、泾源县城关一小、泾河源镇中心小学、兴盛乡中心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工作进行了星级督导评估认定。督导评估组通过听取学校汇报,实地察看创客教室、3D打印室、录播室等功能室的应用,查阅资料,现场调取学校、教师、学生资源平台深度应用指数等方面对4所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进行全面评估。

督导评估组对4所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创新智慧校园建设机制、发挥信息技术装备功能、实现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示范成果的总结提炼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督导组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重视。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采取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的推进策略,围绕“智慧校园建设”目标,积极探索“学校有方案、部门有计划、教师有任务”的整体推进机制。二要正视问题,抓好整改。要对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严格对照《宁夏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认定标准》中6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内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圆满完成“智慧校园”星级建设创建任务。三要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各学校校长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星级建设工作落实,着力在基础设施、数字资源、融合应用、师生能力与发展、保障体系、示范成果六个方面上下功夫、出真招、求实效,为全县“互联网+教育”智慧校园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成功经验,为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建更好环境。

下一步,泾源县将强力推进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和实施信息化教育资源深度融合,全力助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为打造泾源智慧教育新高地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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