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泾源县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 点:泾源县职业技术学校门口东侧
时 间:7月15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3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二、办理指南
(一)借款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学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生)、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泾源县;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监护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泾源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办理流程及准备材料
1.首贷:首贷是指首次办理助学贷款。学生需要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到现场办理,并携带以下申请材料:
①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
②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若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应提供双方户口本原件;
③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④《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各一份。
首贷办理流程:
第一步:注册申请。学生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首贷学生须注册,完善信息,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第二步:签订合同。现场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打印出《贷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
第三步:录入回执。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时上交高校,高校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完成。11月上旬银行直接与高校完成贷款转账。
2.续贷:续贷是指往年已经办理过助学贷款,本年度仍需要办理的。续贷可选择远程办理。
远程续贷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自行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在线提交续贷申请,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贷款金额、年限、续贷声明,点击“网上签订合同”,选择“同意”,打开首贷时代理结算银行APP(《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进行身份认证,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打印《贷款受理证明》,持《贷款受理证明》在开学报到时上交高校,高校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完成。
(四)助学贷款额度
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助学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三、注意事项
1.到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
2.上一年度贷款的预科生(学制为一年的)、专科升本科的、本科毕业升读研究生的、休学的、退学的、参军的学生本年度务必先到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后方可再进行续贷。
3.助学贷款全面推行贷款电子合同化,续贷学生如果需要变更共同借款人的,变更后学生及新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不可代签。
4.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更新个人信息。
咨询热线:泾源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0954-5610907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温馨提示
1.建议借款学生身份证有效期在2025年11月20日之后。
2.扫描二维码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注册。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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