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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424003/2020-00357
文号
发布机构
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11-10
名称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源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0-11-10 来源: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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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部门:

今年11月中下旬,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要接受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估验收。2018年县委办公室办和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泾源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2018-2020年)》(泾党办发〔2018147号),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116日召开的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3次会议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会安排部署,请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自工作职责,确保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

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发改局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学校建设,加快教育工程建设进度,对教育项目优先立项、优先审批。

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档案组,准确、及时的提供有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信息,便于档案建设工作的开展。

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支持改善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条件。要按照教育经费指标要求,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补齐教育经费“一个不低于 两个只增不减”的资金缺口。

县编办要根据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实际核定高中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对照有关师资配备要求,建立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师资配置达到有关要求。

人社局要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自然资源局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将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规划项目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学校用地,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住建局要把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及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加大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民政局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救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各乡镇要摸清辖区内适龄人口去向,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动员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三年级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教育、市场监管、宗教等部门要和各乡(镇)共同发力,全力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高在校生巩固率。

教育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普高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对照评估标准,严格完善并组织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加强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积极组织人员做好有关指标的摸底调查和各类档案建设工作。

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强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附件:宁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及部门责任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0

 


附件1

宁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及部门责任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打分说明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1.组织领导

(6分)

1.1

领导重视

(4分)

1.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切实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高中阶段学校建设用地、规费减免、师资配备等方面实行相应优惠政策;充分整合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统筹规划。(1分)

2.成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小组。(1分)

3.党政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印发专门文件,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发展。(1分)

4.教育督导部门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纳入督导重要内容予以专项督导。(1分)

评价分良好以上(A)、一般(B)、较差(C)三级,分别按该项分值80-100%、50-80%(不含80%)、50%以下(不含50%)给分,其他打分项未加说明的,与之相同。

县委办

政府办

编办

教体局

教育督导室

1.2

科学规划

(2分)

1.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协调发展,适度超前。(1分)

2.有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学校(职教中心),有自治区级以上骨干特色专业。(1分)

科学合理制定可行的普及高中阶段规划1分,没有制定不得分,制定的简单视情况扣分。县域内有示范性普通高中 0.5分,否则不得分。中职教育学校(职教中心)有自治区级以上骨干特色专业0.5分,否则为不得分。

教体局

发改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打分说明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2.普及程度(27 分)

2.1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15分)

1.本县户籍适龄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15分)

本条为不让步指标,达不到即为0分,不能评定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县市区。

教体局

各乡镇

2.2

普职比

(2分)

1.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大体相当。(2分)

以当年全区平均水平为准,普通高中教育占高中阶段教育比例每多1%扣0.1分,扣完为止。学生数含普通高中招生转移,中职招生转移。

教体局

各乡镇

2.3

初中阶段巩固率

(5分)

1.初中阶段学生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5分)

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教体局

各乡镇

2.4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3分)

1.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6%以上。(3分)

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

教体局

各乡镇

2.5

生源转移

(2分)

1.近两年连续完成自治区当年下达中职生源转移输送任务(1 分);

2.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1分)

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教体局

人社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打分说明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3.教育经费(15 分)

3.1

以奖代补

(14分)

1.贯彻自治区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奖补机制,县财政要落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自治区财政按照基准定额的50%进行奖补。(4分)

落实有关规定的得满分,没有落实不得分。

财政局

教体局

3.2

经费筹措

(5分)

1.落实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3分))

2.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2分)

本级财政建立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财政局

教体局

3.3

经费管理

(4分)

1.本级财政投入普通高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按要求及时拨付。教育经费专款专用,无滞留、截留或挪用等。(2分)

2.积极化解符合规定的普通高中债务。(1分)

3.实行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1分)

没有落实的不得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财政局

教体局

3.4

助学机制

(3分)

1.实施好国家和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2分)

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财政局

民政局

教体局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打分说明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4.办学条件

(18)分

4.1

学校规模

(3分)

1.县城普通高中学校规模符合有关规定;县属中职学校规模符合有关规定。(1分)

2.高中阶段学校平均班额在54人以下,并逐步达到每班50人以下。(2分)

70%以下为0分。有班级60 人以上不得分,55-60人得1 分,54人以下得2分。

教体局

发改局

4.2

校园校舍

(2分)

1.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2分)

达到标准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住建局

发改局

教体局

4.3

仪器设备

(7分)

1.普通高中实验室和功能室数量、教学仪器配备达到《宁夏普通高级中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或国家新规定的装备标准,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实训场地面积等达到国家或自治区规定标准,实习实训设备与所设专业需求基本相适应。(2分)

2.中等职业教育建有实训基地。(1分)

3.学校图书馆和阅览室基本满足需要。(2分)

4.开通宁夏教育云,教师、学生熟练应用。建有数字化教室,接人宽带网不低于100M,并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学校信息化建设要求。(2分)

除2项外,各项达到标准得满分,达不到标准酌情扣分。

第2项达到标准1分,否则不得分。

教体局

住建局

教体局

4.4

管理使用

(6分)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专人管理学校条件装备工作;学校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教育装备管理工作,配齐各功能室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6分)

县教育行政部门有专人管理的得2分,有兼职管理的得   1分,否则得0分。 学校有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各功能室管理人员齐全,并保持相对稳定(3 年以上)得3分,否则不得分。

教体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打分说明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5.师资队伍(18 分)

5.1

师资配备

(4分)

1.建立了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数量符合国家或自治区有关标准要求,学科分布合理,满足选课走班教学需要。(4分)

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得4 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编办

 

教体局

人社局

5.2

师资管理

(5分)

1.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普通高中校长专业标准》,严格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实行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坚持校长轮岗交流制度、校长培训制度和考核机制。(2分)

2.建立体现当地特色的“名校长”“名教师”培养体系,建立中小学校长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制度。(1分)

3.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年龄、性别结构合理,干群关系融洽。(1分)

4.各学科教师配备齐全。(1分)

除第2项外,严格落实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第2项,落实得满分,没有落实不得分。

教体局

编  办

人社局

5.3

专任教师比例

(2分)

1.高中阶段学校专任教师占教职工的比例达到有关要求。(2分)

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专任教师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不低于85%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教体局

编  办

5.4

素质水平

(7分)

1.正副校长均参加过校长培训,持证上岗。(1分)

2.专任教师95%以上学历达标,研究生比例逐步提高。(2分)

3.职业高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35%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满足教学需要。(2分)

4.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熟知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规定,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1分)

5.制定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金、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金、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分)

第1项落实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其余项落实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教体局

人社局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打分说明

责任

单位

配合

单位

6.教育管理和质量(16 分)

6.1

依法管理

(6分)

1.依法治教,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和符合学校发展的章程。建立教代会制度,并切实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将政府宏观管理与发挥学校办学自主性结合起来。(2分)

2.推进多元评价。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不以高考分数作为对学校唯一评价标准,学校不以分数评价教师,教师不以分数评价学生。(2分)

3.学籍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符合要求。(2分)

制定符合规定的学校章程, 建立教代会制度的得2分。

坚持评价多元化,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学籍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范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教体局

司法局

教育督导室

6.2

学业评价

(10分)

1.普通高中学校在自治区考试院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各学科平均分达到全区该学科平均分以上并逐年有所提高。近三年高考平均分的相对进步量逐年增长。(10分)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中,各学科平均分达到全区该学科平均分以上并逐年有所提高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

近三年高考相对进步量呈增长态势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教体局

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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