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情况核对办法》及低保政策法规有关规定,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现“高效民政”、“阳光低保、公平低保”的目标,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经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拟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64人,161户,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县民政局、所在乡镇民政办反映情况,可采取口头、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举报。我们将对反映低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本次公示自2023年4月7日开始至2023年4月13日公示结束。泾源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954-5619078
附:泾源县2023年第一季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新增花名册.xls
泾源县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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