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及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经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会议研究审定,下列对象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泾源县民政局反映,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我们及时进行核实并答复处理。
公示时间: 2023 年12月8 日至12 月14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0954- 5619078
泾源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8日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乡镇 | 家庭所在村(居) | 家庭人口 | 救助事由 | 救助类别 | 家庭贫困类型 | 拟救助金额 | 备注 |
| 1 | 兰丽娜 | 新民乡 | 杨堡村三组 | 3 | 该家庭3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丈夫因病去世,两个孩子年幼,丈夫禹希俩患急性髓细胞白血病四年,近年来一直在治疗,今年医疗花费18万余元,个人自付费用5万5千多致使该家庭陷入困境,特申请救助。 | 支出型 | 脱贫不稳定户 | 5000 | |
| 2 | 于胡胡 | 兴盛乡 | 红旗村一组 | 6 | 该家庭6人,低保户,家庭收入主要靠子女务工,于胡胡骑车发生车祸医疗花费十四万多,个人自付费用4万多,目前肢体一级残疾,瘫痪在床,需要人长期照料,致使该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救助。 | 急难型 | 低保户 | 5000 | |
| 3 | 秦海平 | 黄花乡 | 平凉庄村一组 | 3 | 该家庭3人,低保户,家庭收入仅靠儿子务工,今年秦海平患胃癌并发脑转移住院治疗,目前医疗花费8万多元,个人自费两万七千多元,后期还需继续治疗,高昂的医疗费用使该家庭陷入困境,特申请救助。 | 支出型 | 低保户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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