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及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经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会议研究审定,下列对象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现将审核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直接向泾源县民政局反映,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我们及时进行核实并答复处理。
公示时间: 2024 年3月8日至3 月15日(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0954- 5619078
泾源县民政局
2024年3月8日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乡镇 | 家庭所在村(居) | 家庭人口 | 救助事由 | 救助类别 | 家庭贫困类型 | 拟救助金额 | 备注 |
王志芳 | 泾河源镇 | 泾源县泾河源镇上秦村四组 | 4 | 本人肢体二级残疾,家庭缺劳力,家庭收入低,近期二型糖尿病,嗜血细胞综合征等疾病住院治疗,花费较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救助 | 支出型 | 低保户(脱贫不稳定户) | 500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闻媒体
主办:泾源县人民政府 承办: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54-5670071 E-Mail:jyxzhfb@163.com
宁公网安备64042402000010号 宁ICP备1500005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42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