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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4006/2022-001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社会救助办
附件下载: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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