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社会救助 > 政策文件

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泾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640424006/2022-0010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泾源县民政局 责任部门 社会救助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